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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 浏览次数: 125
      发布日期: 2020 - 10 - 19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最高加6分。北京市新版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继续保持“4+2+7”政策框架体系。即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及合法稳定住所指标;7项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其中创新创业包括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且申请人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可拿到6分。导语 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操作管理细则近日印发。与试行期相比,新版政策有了哪些变化?2020年,积分落户申报如何安排?一图看懂新版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定啦!经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公众意见,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操作管理细则近日印发。与试行期相比,新版政策有了哪些变化?2020年,积分落户申报如何安排?都在这张图里啦↓↓↓  来源:发展北京
    • 浏览次数: 36
      发布日期: 2019 - 12 - 19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个人所得税”客户端发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对今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的七个常见问题释疑。今年换工作的小伙伴尤其要注意,如果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新的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此办理扣除。来看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我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该怎么办?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我今年已经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什么还要在12月份予以关注?答:您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政策的;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您需要及时据实更新。在岁末12月份提醒您关注这些信息,也是请您结合明年实际情况,确定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需要您及时调整、修正。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您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如果我未及时关注并修正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对我有什么影响?答:如果您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您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
    • 浏览次数: 51
      发布日期: 2019 - 12 - 19
      第一步: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第二步:点击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2019年);第三步:进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2019年)页面,填写相应信息,点击下一步;第四步:查看系统回执单,等待税务机关审批结果; 第五步: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选择事项进度管理功能,显示该事项信息,可对该项信息进行查看、修改、删除、撤销、办理进度等操作。或通过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服务提醒模块查询受理情况:第六步:选择涉税文书查签功能,查看相关文书。
    • 浏览次数: 46
      发布日期: 2019 - 12 - 19
      今年以来,国家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陆续发布实施。  为了帮助纳税人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税务总局网站的“减税降费政策及问答库”对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进行了汇总。以下为部分政策目录链接,快收藏起来吧。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
    • 浏览次数: 125
      发布日期: 2020 - 10 - 19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最高加6分。北京市新版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继续保持“4+2+7”政策框架体系。即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及合法稳定住所指标;7项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其中创新创业包括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且申请人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可拿到6分。导语 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操作管理细则近日印发。与试行期相比,新版政策有了哪些变化?2020年,积分落户申报如何安排?一图看懂新版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定啦!经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公众意见,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操作管理细则近日印发。与试行期相比,新版政策有了哪些变化?2020年,积分落户申报如何安排?都在这张图里啦↓↓↓  来源:发展北京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 浏览次数: 61
      发布日期: 2019 - 12 - 19
      单位发的这16种补贴/补助可免个税1.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 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的补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3.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4. 生活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5. 救济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根...
    • 浏览次数: 64
      发布日期: 2019 - 12 - 18
      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个税改革关系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会议指出,自去年10月实施以来,个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今年前9个月累计减税4400多亿元,惠及2.5亿纳税人,对完善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会议决定,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当前,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此次国务院亮出个税汇算清缴新举措,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会议决定,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李旭红表示,当前,为方便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可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但在此环节,专项附加扣除并不一定能够全额扣除,例如大病医疗支出等需要在汇算清缴环节扣除。“此次国务院提出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这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李旭红说。编辑设计:北京海淀税务来源:新华社
    • 浏览次数: 51
      发布日期: 2019 - 12 - 19
      你的这些记账习惯有点危险会计日常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就是记账了!会计记账的时候都会用到原始凭证,会计收到原始凭证后,首先要检查一下原始凭证是否真的发生这样的业务,有不少单位在报销一些费用的时候,有些真实发生的业务无法取得发票,就找一些其他发票代替,这就是属于虚列费用。在日常工作中,有一些会计收到一些金额比较小的费用单据后,嫌记账比较麻烦,就会让报销的人员汇总起来,直接开个金额比较大的,这也是未按照规定取得原始凭证。检查完原始凭证真伪后,再接着检查原始凭是否票面是否完整,对于外来发票和收据,应注意凭证上单位名称、发票抬头、品名、总金额等各项内容是否齐全,发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收据是否带有财务专用章或者单位收费专用章,财政票据应当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自制的原始凭证一定要合格,要有经办人的签字,最后让老板和部门经理签字,有很多会计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格,普通发票管理不是那么严,有不少企业虚增费用,就是找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在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样很严格,无真实的业务交易取得的普通发票,交易方与发票开票方不一致都会被税务稽查。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实施后,对一些从个人那里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以后发生这样的费用后,会计也不需要再找一些别的发票代替了。应对办法和注意事项原始凭证是会计工作的第一关如果会计取得原始凭证不真或者是修改过的,那么接下来的工作记账流程都是不真实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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